为了规范财政代管资金存放,加强财政代管资金管理,防范资金存放风险,根据《四川省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实施办法》(川财规〔2018〕17号)和《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切实加强地方预算执行和财政资金安全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的通知》(川财库〔2019〕31号)相关要求,经局党组研究决定采取竞争性方式选择县级财政代管资金账户开户银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存放资金范围
县级财政代管资金
二、参与竞选银行
乐至县城区范围内银行业金融机构
三、选择方式
采取竞争性方式确定1家开户银行
四、评分办法
综合评分法采用百分制,评分指标包括通用指标(分值70分)和自选指标(分值30分)。评分指标采用年度决算、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或行业主管部门年末统计数据作为评分依据。
(一)通用指标(70分)
1、经营状况指标(40分)。包括参与银行总行净资产总额、资本充足率、不良贷款率、拨备覆盖率、流动性覆盖率和流动性比例6项指标,指标分值分别为7分、7分、7分、7分、7分、5分。由于银行业金融机构2021年度数据尚未正式发布,本次根据2020年数据计算各项指标得分,计算公式如下:
(1)顺向指标。某行某项指标得分=某行某项指标权重×该项指标分值。其中,某行某项指标权重={某行某项指标-MIN(所有参与银行该项指标)}÷{MAX(所有参与银行该项指标)-MIN(所有参与银行该项指标)}。
(2)逆向指标。某行某项指标得分=某行某项指标权重×该项指标分值。其中,某行某项指标权重={某行某项指标-MAX(所有参与银行该项指标)}÷{MIN(所有参与银行该项指标)-MAX(所有参与银行该项指标)}。
经营状况指标得分=总行净资产总额得分 总行资本充足率得分 总行不良贷款率得分 总行拨备覆盖率得分 总行流动性覆盖率得分 总行流动性比例得分。
2、贡献度指标(30分)。包括小微企业贷款余额、三农贷款余额、扶贫小额信贷余额及2019年—2021年小微企业贷款投放总额、2019年—2021年三农贷款投放总额、2019年—2021年扶贫小额信贷投放总额6项指标,根据银行提供的2019年—2021年数据计算各项指标得分,指标分值及计算公式如下。
(1)指标分值。
小微企业贷款余额6分,三农贷款余额6分,扶贫小额信贷余额6分,2019年—2021年小微企业贷款投放总额4分,2019年—2021年三农贷款投放总额4分,2019年—2021年扶贫小额信贷投放总额4分。
(2)计算公式。
顺向指标。某行某项指标得分=某行某项指标权重×该项指标分值。其中,某行某项指标权重={某行某项指标-MIN(所有参与银行该项指标)}÷{MAX(所有参与银行该项指标)-MIN(所有参与银行该项指标)}。
逆向指标。某行某项指标得分=某行某项指标权重×该项指标分值。其中,某行某项指标权重={某行某项指标-MAX(所有参与银行该项指标)}÷{MIN(所有参与银行该项指标)-MAX(所有参与银行该项指标)}。
贡献度指标得分=小微企业贷款余额指标得分 三农贷款余额指标得分 扶贫小额信贷余额指标得分 2019年至2021年小微企业贷款投放总额指标得分 2019年至2021年三农贷款投放总额指标得分 2019年至2021年扶贫小额信贷投放总额指标得分。
(二)自选指标(30分)
1、利率水平指标(15分)。包括存款利率指标和账户费用指标2项指标。根据参与银行提供的数据计算各项指标得分。
(1)存款利率(8分)。某参与银行的存款利率指标得分=某参与银行存款利率指标权重×8。
某参与银行存款利率指标权重={某参与银行的存款利率- MIN(所有参与银行存款利率)}÷{ MAX(所有参与银行存款利率)- MIN(所有参与银行存款利率)}
(2)账户费用(7分)。某参与银行的账户费用指标得分=某参与银行账户费用指标权重×7。
某参与银行账户费用指标权重={某参与银行的账户费用-MAX(所有参与银行账户费用)}÷{MIN(所有参与银行账户费用)-MAX(所有参与银行账户费用)}
利率水平指标得分=存款利率指标得分 账户费用指标得分
2、服务水平指标(15分)。以县人行2021年度对银行业机构的综合评价结果为依据,评价结果为“A”得15分;评价结果为“B”得10分;评价结果为“C”或者“D”不得分。
五、评分有效期
本次评分结果有效期为两年,自与中选银行签订协议之日起开始计算。
六、报名时间及方式
2022年3月14日至3月18日,工作日期间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3:00—6:00,在乐至县财政局国库股(311办公室)报名。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证明、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2、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近3年内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的承诺;
3、单位介绍信原件(应当注明报名意向、经办人姓名和联系方式)、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4、廉政承诺书。
以上资料,查验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请加盖报名单位公章)。
七、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递交时间:2022年3月24日9:00—10:00,递交地点:乐至县财政局3楼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提前或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不接受邮寄送达。递交响应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一)单位介绍信原件(应当注明参与意向)、单位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注明受托人的基本情况、受托人的权限、受托人的受托起止时间)并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二)相关资料
1、总行净资产总额、资本充足率、不良贷款率、拨备覆盖率、流动性覆盖率、流动性比例相关资料(在年度决算、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或行业主管部门年末统计数据三项资料中任选一项提供);
2、小微企业、三农、扶贫小额信贷余额和2019年—2021年小微企业、三农、扶贫小额信贷投放总额相关资料(需提供真实有效的支撑资料);
3、县人行2021年度对银行业机构的综合评价结果;
(三)响应文件(格式附后)。
(四)响应文件应满足如下要求:
1.响应文件装订成册进行密封并加盖单位印章,封面上注明项目名称和银行名称。
2.响应文件需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或打印,逐一盖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盖公章。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响应文件视为无效响应。
3.响应文件统一用A4幅面纸。
以上证明材料要求提供的资料必须加盖单位公章,不得使用专用印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
八、结果确认
县财政局在评审会后将评选结果在原发布公告的媒体上公告。公告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发放确认通知书,10个工作日内与中选银行签订相关协议。
九、其他
(一)参与竞争的机构请准备2019年—2021年小微企业、三农、扶贫小额信贷投放的电子数据,在提交响应文件的前一天(2022年3月23日)9:00—10:00,将电子数据提供至县财政局(311办公室),由评审专家随机抽选几笔贷款发放业务,参与竞争的机构需在递交响应文件时一并提交被选中贷款业务的借款合同等相关资料。
(二)参与竞争的机构提供虚假资料或拒绝履行承诺,取消其财政性资金存放的资格。
(三)本次活动由乐至县财政局负责解释。
附件:响应文件
乐至县财政局
2022年3月11日
附件:
响应文件
乐至县财政局:
我方全面研究了县级财政代管资金选择开户银行公告,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竞争。我方授权 (姓名、职务)代表我方 (竞争单位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竞争的有关事宜。
一、我方自愿按照公告规定的各项要求向贵局提供如下承诺:
(一)利率水平:对贵单位存入的活期存款按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存款基准利率上浮 %计息,一年期以内定期存款按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存款基准利率上浮 %计息。
(二)账户费用:账户管理年费、汇划费和手续费等费用减免方面: 。
二、一旦我方竞争成功,我方将严格履行公告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三、我方愿意提供贵局可能另外要求的,与竞争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四、我方承诺本次响应有效期为 天。
五、我单位郑重承诺:我单位完全符合本次竞争竞争人资格要求,在本次竞争中所有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
响应人名称(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 真:
日 期: